杀人以后又自杀了会怎么判罪?
我朋友和别人起了冲突,一怒之下把人杀了,然后就自杀了。现在大家都很懵,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判罪。是还会对死者定罪吗?他的家人会有什么责任吗?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人杀人以后又自杀这种情况,对于已经自杀的犯罪行为人来说,是不会再进行刑事处罚的。 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也就是说,当犯罪行为人死亡时,刑事诉讼程序就无法再继续进行,因为刑罚的目的包括惩罚犯罪、改造罪犯以及预防犯罪等,而对于已经死亡的人,这些目的都无法实现。所以,不会再对自杀的行为人进行定罪量刑。 不过,虽然犯罪行为人本人不再被刑事处罚,但民事赔偿责任方面可能会有所涉及。如果被害人的家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那么会用犯罪行为人的遗产来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犯罪行为人的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么就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直接用遗产来赔偿。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家属存在窝藏、包庇等行为,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