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离婚证是否必须双方到场?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现在离婚冷静期也过了,准备去领离婚证,但对方突然说有事来不了。我想知道领取离婚证是不是必须双方都到场啊?要是对方一直不来,这婚还能离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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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离婚证必须双方到场。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里所说的领取离婚证是协议离婚的程序。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也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时,需要双方共同到场进行办理。 要求双方到场主要是为了确保双方离婚意愿的真实性和自愿性,避免一方被胁迫或者欺诈而离婚。并且,在领取离婚证的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会再次核实双方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仍保持一致意见,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一方无法到场,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不会发放离婚证的。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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