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润就一定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在企业经营中,有利润并不一定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并不是简单地依据企业是否有利润来判定是否缴纳。 首先,企业的利润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企业的会计利润是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得出的,而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后得到的。例如,企业发生的一些费用,在会计上可以全额扣除,但在税法上可能有扣除限额。像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如果企业的会计利润经过这样的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那么企业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次,国家为了鼓励和扶持某些特定行业、企业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小型微利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符合这些优惠政策的条件,即使有利润,也可能享受减免税的待遇,从而少交或者不交企业所得税。 另外,企业如果存在以前年度的亏损,在规定的年限内可以用当年的利润进行弥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当年有利润,但可以先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后没有余额的话,同样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有利润不一定就要交企业所得税,要综合考虑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