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案件中需要做最后陈述吗?
我因涉嫌赌博罪被起诉了,现在案件快要到庭审阶段了。我不太清楚在法庭上,像我这种涉及赌博罪的案子,我有没有必要做最后陈述呢?做最后陈述有什么作用吗?不做会有什么影响吗?我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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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赌博罪的审判过程中,最后陈述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最后陈述,简单来说,就是在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机会为自己进行最后的发言,表达自己的想法、意见和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这就明确赋予了被告人在庭审中有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 对于赌博罪案件而言,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面,被告人可以在最后陈述中表达自己对犯罪行为的认识,比如是否认识到自己参与赌博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不良影响等。这有助于法官了解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如果被告人真诚悔罪,法官在量刑时可能会予以考虑。 另一方面,被告人还可以在最后陈述中提出自己的请求,比如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等。这些请求虽然不一定会被完全采纳,但也是被告人表达自身诉求的一个重要途径。 如果被告人放弃最后陈述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并不会对案件的判决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为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但从被告人自身权益的角度来看,充分利用最后陈述的机会,清晰、诚恳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所以,在赌博罪案件中,被告人最好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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