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市跨县是否需要办理居住证?

我在本市的一个县工作生活,但户籍在本市另一个县。最近我遇到一些事,相关部门让提供居住证,可我不太清楚同市跨县到底用不用办。想问问大家,这种同市跨县的情况,从法律规定上来说,需不需要办理居住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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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同市跨县是否需要办理居住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居住证的概念。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它能让非本地户籍的人员在居住地享受到一定的权益保障,比如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这里的“其他城市”,在实践中对于是否包含同市跨县的情况,各地有不同的规定。 有些城市将同市跨县也视为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情形。因为即使是在同一个市,不同县之间在公共资源的分配和管理上可能存在差异,办理居住证有助于更好地统计人口信息和提供公共服务。比如,你在A县有户籍,但到同市的B县工作并打算长期居住,且满足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或住所等条件,B县当地可能要求你办理居住证。 然而,也有部分城市认为同市跨县不需要办理居住证。因为同属一个市,在政策的统一性和资源共享程度上相对较高,不会因跨县居住而对公共服务的提供造成较大影响。 所以,同市跨县是否需要办理居住证,关键还是要看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你可以向拟居住的县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咨询,以了解当地的准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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