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户口不在本地是否需要办理暂住证?
我老婆户口不在本地,我们在本地生活。我不太清楚她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办理暂住证,也不知道办理暂住证有啥用,不办会不会有啥麻烦,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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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暂住证已逐渐被居住证制度所取代。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这里强调了几个关键条件,一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你老婆户口不在本地,若在此地城市居住就符合这个前提;二是居住半年以上;三是满足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合法稳定就业,指的是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如果你老婆符合上述条件,建议及时办理居住证,因为持有居住证可以享受一系列便利,例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通常无需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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