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拘留所了是否还需要做笔录?
我被送进拘留所了,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进了拘留所之后还会不会被要求做笔录啊?我不太懂这个流程,也担心自己说错话会有不好的后果,想了解下进拘留所后做笔录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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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拘留所后是否还需要做笔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笔录是司法机关对案件当事人、证人等进行询问时所作的记录,是案件处理过程中的重要证据材料。当一个人进入拘留所后,有可能还需要做笔录。 在案件侦查阶段,如果警方认为还有一些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证据,或者发现了新的线索与问题,那么就可能会对被拘留人再次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这是为了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以便后续准确地适用法律。例如,在一些复杂的刑事案件中,随着侦查的深入,可能会发现之前询问时遗漏的重要细节,这时就需要再次对被拘留人做笔录。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这说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做笔录是一项重要的程序,且有着严格的规范。 而在治安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同样表明了做笔录在治安案件处理中的重要性和规范性。所以,进拘留所后是有可能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再次做笔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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