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被轻微拘留后还需要赔钱吗?
我前几天和人起了冲突,动手打了对方,结果被警方轻微拘留了。现在对方找我赔钱,我觉得我都被拘留了就不该再赔钱了。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打人被轻微拘留后到底还需不需要赔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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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打人被轻微拘留后,通常还是需要赔钱的。这里涉及到两个不同性质的责任,一个是行政责任,另一个是民事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应承担的责任。当打人行为情节较轻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拘留就是对打人者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对其违反治安管理秩序行为的一种惩戒。 而民事赔偿责任则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说,打人者的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简单来讲,拘留是国家对违法者的一种处罚,而赔偿是对受害者所受损失的弥补。这两者是相互独立的,不能因为承担了行政责任就免除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即使打人者被轻微拘留了,依然要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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