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业主是否要负责老业主的管理费债务?

我最近买了套二手房,入住后物业却找我要老业主拖欠的管理费,我觉得不合理但又不太确定。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新业主到底有没有义务承担老业主欠下的管理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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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新业主不需要负责老业主的管理费债务。 首先,从合同的角度来看,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提供者与业主之间达成的协议,具有相对性。老业主与物业之间形成的服务合同关系,其产生的权利义务主要约束老业主和物业。新业主与物业形成新的服务关系,只需承担自己入住后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用,对于老业主之前欠缴的费用,新业主没有法定的缴纳义务。 其次,从法律规定来看,物业费用是业主按照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的费用,这明确了费用承担的主体是产生服务关系的业主。例如,《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物业费用是业主按照约定或者按照本法规定承担的费用。也就是说,谁享受了服务,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新业主并未享受老业主时期的物业服务,所以通常无需承担老业主的管理费债务。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新业主与老业主在房屋买卖等交易过程中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新业主承担老业主的管理费债务,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执行。同时,在某些特定地区,可能存在地方性规定,使得新业主在特定条件下需要对老业主的管理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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