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拘留有哪些新规定?
我之前不太了解法院执行拘留的事儿,最近听说有新规定了。我就想知道这新规定到底是啥样的,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法院执行拘留,拘留的程序又是怎样的,有没有时间限制啥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法院执行拘留,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对于拘留的程序,法院作出拘留决定后,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被拘留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此外,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采取拘留措施时,还需要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拘留措施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