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新标准是什么?
之前我遇到了医疗事故,当时的赔偿是按照旧标准来的。最近听说有了医疗事故赔偿新标准,我想知道这个新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和旧标准比有啥变化,赔偿的项目、金额计算方式等方面都怎么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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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新标准是解决医疗事故赔偿问题的重要依据。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赔偿涉及的一些基本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赔偿项目方面,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对于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的计算,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则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总之,医疗事故赔偿新标准在各个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上都有明确的规定,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及其家属可以依据这些标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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