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租房人欠钱跑了该怎么办?
我把房子租出去了,没签合同,现在租房的人欠了钱直接跑了。我挺着急的,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问问这种没合同的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能把钱要回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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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合同,租房人欠钱跑了,房东可以采取以下办法。首先,可以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联系租客履行交租义务。若还是无法联系到租客,还能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其违约责任,依法收回房屋。 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如果存在事实租赁关系,依然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有按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若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接下来就是要准备起诉相关事宜。要先收集证据,比如能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证据,像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租客居住的水电费缴费记录等,以及能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然后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书写起诉状有困难,也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相关概念: 事实租赁关系:指双方虽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实际上一方交付房屋供另一方使用、收益,另一方支付租金等,形成的一种事实上的租赁状态。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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