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货单跟入库单的专用发票,税务会让抵扣吗?


在税务处理中,没有发货单和入库单的专用发票能否抵扣是一个企业和纳税人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基本原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重要凭证。当企业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产生的销项税额中扣除,从而减少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那么,发货单和入库单在其中起到什么作用呢?发货单和入库单是证明企业真实发生货物交易的重要原始凭证。它们记录了货物的收发情况,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金额等信息。税务机关在审核企业的增值税抵扣时,通常会要求企业提供这些原始凭证,以核实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如果企业没有发货单和入库单,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为交易的真实性存在疑问,从而不允许其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发货单和入库单就一定不能抵扣。如果企业能够通过其他方式证明交易的真实性,比如提供合同、运输单据、付款凭证等,税务机关也可能会认可其抵扣申请。 此外,企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尽量补齐发货单和入库单等相关凭证。二是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原始凭证的管理和保存。三是在遇到税务机关检查时,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总之,没有发货单和入库单的专用发票能否抵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企业要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按照税务规定妥善处理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