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没有领证,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各人管各人?


在两人没有领证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并非简单的“各人管各人”,具体的责任承担和处理方式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角度来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也就是说,无论两人是否领证,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发生时双方的具体行为,比如是否遵守交通规则、驾驶操作是否规范等,来认定事故责任,可能是一方全责、双方主次责或者同等责任等。如果一方在事故中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如闯红灯、超速行驶等,那么该方很可能会被认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其次,关于赔偿责任的承担。如果事故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如果两人在同一辆车上,对于车辆之外的第三人造成损害,那么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由责任方承担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如果两人都有责任,可能需要按照责任比例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如果两人在同一事故中都受到了损害,对于彼此之间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样要看事故责任认定。如果一方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导致另一方受伤或财产受损,那么有过错的一方需要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例如,一方开车时因为玩手机导致追尾,造成另一方受伤,那么玩手机的一方就需要对受伤方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两人没领证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和赔偿的处理是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的,而不是简单地“各人管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