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未有具体安排加班加点的,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我在公司上班,有时候会主动留下来加班,完成当天没做完的工作,但公司并没有具体安排我加班。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需不需要给我支付加班工资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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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班工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用人单位未有具体安排加班加点时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加班”的法律定义。加班指的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工作。一般来说,加班需要用人单位有明确的指令或者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 那么,如果用人单位未有具体安排加班加点,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主动加班可能是出于自身想要完成工作任务、提升业绩等原因,并非用人单位的要求。例如,劳动者为了能更快晋升或者获得更多绩效奖金,自行在下班后留在公司工作。这种主动加班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虽然用人单位表面上没有具体安排加班,但实际上是基于用人单位的意志,比如公司长期存在不合理的工作量要求,导致劳动者不得不加班才能完成工作,这种情况下就可能被认定为变相的加班安排,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再比如,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对于员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产生的额外工作时间视为加班并支付相应报酬,即便没有具体的每次加班安排,也可能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存在加班情况且应该获得加班工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沟通,了解公司对于加班的规定和态度。如果沟通无法解决问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与上级的沟通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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