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签订物业合同且未享受服务,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

我住的小区,我没和物业签合同,而且感觉也没享受到啥服务。但物业一直催我交物业费,我就很纳闷,这种情况我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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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缴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判断没有签订物业合同,也没有享受服务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即使业主个人没有与物业签订合同,但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同样约束业主。例如,在新小区建成初期,建设单位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收房入住后就受该合同约束。 其次,对于“未享受服务”这一情况。物业服务通常具有公共性特点,是为整个小区提供服务,比如小区的绿化养护、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安保巡逻等。即使个别业主感觉自己没有享受到服务,但实际上已经从这些公共服务中受益。不过,如果业主能证明物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小区长期垃圾堆积无人清理、安保形同虚设等,业主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要求物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和物业协商,适当减少物业费的缴纳。 一般而言,不能仅仅以未签订个人合同和声称未享受服务就拒绝缴纳物业费。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与物业沟通、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或者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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