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挂名法人,对公司诈骗一无所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是一家公司的挂名法人,平时根本不参与公司实际运营。最近才发现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可我真的啥都不知道。我就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为公司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啊?
展开


在法律层面,挂名法人指的是只在公司登记为法定代表人,但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人。虽然您对公司诈骗行为一无所知,但并不一定能完全免除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也就是说,在民事方面,如果公司因诈骗给他人造成损失,即使您是挂名法人,不知情,公司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对外代表,可能会被要求配合处理相关民事赔偿事宜。 从刑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如果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构成诈骗罪,且有证据表明您虽为挂名法人,但在某些关键事项上有一定关联或者起到了一定作用,即使您声称不知情,也可能会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从而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如果您能充分证明自己确实对诈骗行为毫不知情,且没有参与公司的实际决策和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如果您作为挂名法人,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比如没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基本的监督,那么可能会因为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而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