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需要承担债务吗?
我帮朋友代持了公司的一部分股权,现在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欠了不少债。我有点担心,想知道我作为名义股东,在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啊?主要就是想弄清楚我在法律上到底有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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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股东是否需要承担债务,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正常情况下,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从这个角度讲,名义股东如果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在这一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 然而,如果实际出资人没有缴足出资,名义股东就可能面临承担责任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实际出资人出资不足,导致公司债务无法清偿,名义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不过,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名义股东在承担了本不该自己承担的债务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实际出资人追回来。 总之,名义股东虽然可能承担债务,但也有相应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不过为了避免纠纷,在成为名义股东时,就应当签订详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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