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拐弯被同方向机动车撞,责任该如何认定?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对于非机动车拐弯被同方向机动车撞这一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规则中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同时,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接下来分析不同的具体情形。如果非机动车在拐弯时,按照交通规则提前开启了转向灯,并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拐弯,而机动车没有保持安全的跟车距离或者超速行驶,导致碰撞发生,那么机动车一方很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然而,如果非机动车在拐弯时,没有按照规定让行,比如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突然拐弯,影响了同方向机动车的正常行驶,那么非机动车一方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此外,如果事故发生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双方都有责任确保安全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对于非机动车,虽然没有明确类似规定,但同样也需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在实际处理这类事故时,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多方面证据来综合判断事故责任,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如果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