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盈利性使用他人的作品是否违法?

我想用别人的作品,但不用于盈利目的,就是单纯自己欣赏或者分享给朋友之类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违法,也不知道会不会侵犯别人的权利,所以想问问非盈利性使用他人作品到底违不违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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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盈利性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可能会侵犯这些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也就是说,如果非盈利性使用他人作品符合上述合理使用的情形,那么一般不构成违法。例如,你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只要按照规定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信息,就通常不会被认定为违法。但如果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即使是非盈利性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比如,你虽然没有盈利目的,但未经许可大量复制他人作品并分发给不特定的多数人,这就可能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发行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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