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时家属愿意还是否可以?
我朋友欠了别人一笔钱一直拖着不还,他家里人知道后表示愿意帮他把钱还上。我就想问问,在法律上这种欠钱不还但家属愿意还的情况是否可行呢?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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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债务人欠钱不还而其家属愿意代为偿还,这种情况是被允许的。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概念,债务人就是欠别人钱的人,而债权人则是把钱借给别人,有权要求对方还钱的人。 从法律原理来讲,债务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一般只约束债务人与债权人。也就是说,原本只有债务人有向债权人还钱的义务。然而,法律并不禁止第三人(在这里就是家属)自愿加入到债务偿还的事情中来。这在法律上有一个概念叫“债务加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所以,当家属明确表示愿意帮债务人还钱,并且通知了债权人,债权人也没有拒绝的话,家属就和债务人一起对这笔债务承担责任了。 这种家属愿意还钱的行为,从实际效果上看,对债权人是有利的,能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实现。而且在法律上也是有依据支持的,它有助于解决债务纠纷,维护市场交易的稳定和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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