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养老人的子女是否还有继承权?
我家里有个兄弟姐妹不赡养老人,平时对老人不管不顾,都是我在照顾老人。现在老人去世了,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我不知道这个不养老人的兄弟姐妹还有没有继承权,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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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不养老人的子女是有可能还享有继承权的,但具体情况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继承权的基本概念。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就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从法定继承的范围来讲,子女本身是享有继承权的。 然而,对于不赡养老人这种情况,法律也有相应的考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所以,如果子女有能力赡养老人却不履行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是会受到相应影响的。 如果其他继承人认为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不应该继承遗产或者应该少分遗产,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如不赡养的情节严重程度、老人的意愿(如果有遗嘱等)等因素,来判定其是否能继承以及继承多少遗产。 综上所述,不养老人的子女不是绝对没有继承权,但在分配遗产时可能会面临不分或者少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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