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否有抚养成年残疾子女的义务?
我家孩子成年了,但是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我年纪也越来越大,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还有没有继续抚养他的义务,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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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是否有抚养成年残疾子女的义务时,我们需要先明确“抚养义务”这个概念。抚养义务指的是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进行养育和照顾,保障子女的生存和健康成长。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关键。对于成年残疾子女,如果其因残疾导致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等情况,就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范畴。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是有抚养义务的。不过,随着父母年龄的增长,可能自身的抚养能力也在下降。如果父母确实因身体状况、经济条件等原因难以继续承担抚养责任,社会和政府也有一定的保障机制。比如可以通过申请残疾人补贴、低保等社会救助来保障残疾子女的基本生活。同时,如果成年残疾子女有其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依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所以在特定情况下,其他亲属也可能承担起一定的扶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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