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义务赡养继母吗
我亲生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后来父亲再婚。我现在已经成年独立生活了,和继母也没什么太多交集。最近父亲总说以后我得赡养继母,可我觉得很别扭,毕竟没什么感情。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我到底有没有义务赡养继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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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继子女对继母不一定有赡养义务,关键在于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所谓抚养教育关系,简单说就是在继子女未成年时,继母对其进行了生活上的照顾、经济上的供养以及教育方面的支持等。比如,继母在继子女成长过程中,负担了生活费、学费,关心其日常生活等,就可认为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意味着,如果继子女与继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继子女就有义务赡养继母,就如同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一样。 要是没有形成这种抚养教育关系,比如继子女成年后继母才进入家庭,或者继母从未对继子女尽过抚养教育责任,那么从法律上来说,继子女没有法定的赡养继母的义务。不过,即便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如果继子女基于亲情等因素自愿赡养继母,法律也是允许和鼓励的 。 另外,即便继子女有赡养义务,但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继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等,在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后,赡养义务可能会有所变化,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通常不能免除。总之,要判断是否有义务赡养继母,要依据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这一关键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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