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障碍的路段,是否无障碍的一方先行?
我开车在一条有障碍的路段行驶,对面也来了车。我不知道该谁先过,有点拿不准。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是不是无障碍的一方先行呢?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才符合法律规定呀?
展开


在交通通行规则里,“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是一项重要原则。简单来说,当道路存在障碍时,没有受到障碍影响的车辆或行人在通行顺序上具有优先权。 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该条款对会车时的通行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二项提到,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如果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这么规定是有其合理性的。如果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会增加其通过障碍路段的难度和风险,也容易造成交通堵塞。而让无障碍的一方先通过,能够提高整个路段的通行效率,减少交通冲突和事故的发生。 不过,实际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比如,当有障碍的一方已经部分进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一方还未进入时,按照规定,就应该让有障碍的一方继续通过。这也是考虑到让有障碍一方退回原位可能会更加危险和麻烦。 在具体的交通场景中,驾驶员和行人都应当遵守这一规则,相互礼让,确保交通的安全和顺畅。如果不遵守该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责任划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违反通行规则的一方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