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色诱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遇到有人通过网络色诱我,说给了钱就见面,结果我给了钱人却消失了。我想知道这种网络色诱诈骗达到什么标准可以立案,我被骗的钱还能不能追回来,所以来问问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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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色诱诈骗罪其实本质上还是诈骗罪,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色诱这种手段,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达到三千元以上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如果遭遇网络色诱诈骗,首先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然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侦查,如果案件侦破,被骗的财物有可能被追回。此外,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也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陷入此类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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