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个税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我是独生子女,在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不太清楚独生子女能享受的扣除标准是多少。想知道这个扣除标准是固定的,还是会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变化,具体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独生子女可以享受一些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其中比较常见的涉及赡养老人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如果您是独生子女,并且有需要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或符合条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您每个月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00元。 接着是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独生子女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此外,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与是否为独生子女无关,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方面,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则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有离婚证但户口本是未婚的情况下,能否再结婚?
- 因感情不和和女方分手,女方半夜贴传单这种行为犯法吗?
- 法人代表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被列为民间借贷共同被告?
- 虚假出资罪既遂会被追究怎样的刑事责任?
- 袭警罪怎样可以判缓刑?
- 户口本牵走了,身份证还有效吗?
- 机动车撞人和非机动车撞人有什么区别?
- 开通社保养老账户需要注意什么?
- 社区新申请低保入户核查信息有哪些规定?
- 警察的职责和义务是什么?
- 协议离婚后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合理吗?
- 签购房合同后想违约该怎么做?
- 我有宅基地的房屋就不用补偿了吗?
- 抵押物优先受偿判决书该怎么写?
- 校车超载百分之二十以下该如何处罚?
- 追加的被告是否可以提管辖权异议?
- 重整和解中担保物权是怎样规定的?
大家都在问
- 有离婚证但户口本是未婚的情况下,能否再结婚?
- 因感情不和和女方分手,女方半夜贴传单这种行为犯法吗?
- 法人代表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被列为民间借贷共同被告?
- 虚假出资罪既遂会被追究怎样的刑事责任?
- 袭警罪怎样可以判缓刑?
- 户口本牵走了,身份证还有效吗?
- 机动车撞人和非机动车撞人有什么区别?
- 开通社保养老账户需要注意什么?
- 社区新申请低保入户核查信息有哪些规定?
- 警察的职责和义务是什么?
- 协议离婚后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合理吗?
- 签购房合同后想违约该怎么做?
- 我有宅基地的房屋就不用补偿了吗?
- 抵押物优先受偿判决书该怎么写?
- 校车超载百分之二十以下该如何处罚?
- 追加的被告是否可以提管辖权异议?
- 重整和解中担保物权是怎样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