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我想了解下企业破产后,普通破产债权到底是怎么个清偿顺序。我朋友的公司破产了,他有笔普通债权在里面,就想弄清楚自己这笔债权在清偿时排在什么位置,能不能拿回钱,所以想详细知道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规则。
展开


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要了解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了保证破产程序能顺利进行而产生的费用 ,这些费用会优先从破产财产里清偿。比如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就属于破产费用。 接着是职工债权,这其中包含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还有应该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规定要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这些是优先受偿的。这主要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权益。 然后是社保和税款,这里指的是破产人欠缴的除了前面职工债权里涉及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的税款等,在职工债权之后得到清偿。因为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重要来源,关乎公共利益 。 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除了上述优先清偿的债权外的其他普通债权。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普通债权时,这些普通债权就按照比例进行分配清偿。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