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外实施诈骗行为回国后会受到怎样的治安处理?


在探讨在境外实施诈骗行为回国后如何进行治安处理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诈骗罪在我国主要是作为刑事犯罪来规制的,但也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治安管理处罚则是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所给予的处罚。 从法律依据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在境外实施的诈骗行为情节较轻,未达到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可能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例如,诈骗金额较小、危害后果不严重等情况。具体的治安处罚措施可能包括拘留和罚款,拘留的期限一般在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罚款的金额根据情节轻重而定。 然而,如果诈骗行为达到了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那就会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公安机关会进行立案侦查,检察院会提起公诉,法院会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依法作出判决。即使在境外已经受到了当地的处罚,我国司法机关仍然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进行追究,不过会考虑在境外已经受过的刑罚处罚,适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在境外实施诈骗行为回国后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的诈骗情节、金额等因素来确定是适用治安管理处罚还是刑事处罚。如果涉嫌犯罪,建议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