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家长买手机给孩子后有没有权利收回手机?

我给孩子买了部手机,可最近发现他老是沉迷玩手机,学习成绩也下降了。我想把手机收回来,可孩子不愿意,说我既然买给他了就是他的东西,我没权利收回。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有没有权利收回这手机呢?
展开 view-more
  • #手机赠与
  • #民事行为能力
  • #赠与撤销
  • #未成年人权益
  • #家长权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判断家长买手机给孩子后是否有权利收回手机,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分析。 首先,得明确赠与这个概念。赠与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这个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给受赠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家长买手机给孩子时,明确表示这是送给孩子的,孩子也接受了,那就形成了一个赠与合同,手机的所有权理论上就归孩子了。 不过,孩子是有不同民事行为能力之分的。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没办法独立实施接受赠与等民事法律行为,即便家长送了手机,在法律上也不能算孩子真正拥有所有权,家长是可以收回的。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接受手机赠与可以看作是纯获利益的行为,但如果手机价值过高,超出了孩子年龄和智力所能适应的范围,家长也有权进行干涉,甚至收回手机。 另外,如果孩子拿到手机后,出现了严重违反约定或者损害家长权益等特殊情况,家长也有可能依据法律规定,撤销赠与并收回手机。例如《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