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上开车门撞到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停车位上开车门撞到人,其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赔偿责任的认定。一般来说,在停车位开车门一方有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开门安全的义务。如果因为没有尽到该义务导致撞到人,开车门者通常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不过,如果被撞者自身也存在过错,比如在停车位附近违规穿行等,那么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可能会减轻开车门者的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是医疗费,这是指为了治疗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伤而支出的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是误工费。如果被撞者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开车门者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是护理费。如果被撞者受伤需要他人护理,那么就会产生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第四是交通费。这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此外,如果被撞者因伤致残,还可能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如果不幸导致死亡,则会涉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