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行道上被车撞了该如何赔偿?


在人行道上被车撞了,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你详细解答。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的前提是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在人行道上被车撞,机动车一方大概率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医疗费,这是指因治疗本次事故造成的伤害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类是误工费,如果因为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减少了收入,那么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类是护理费,要是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就会产生护理费。依据该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此外,还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造成了残疾,还可能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如果不幸导致死亡,则会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