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具体是什么内容及如何适用?

我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时看到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不太清楚这一项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也不明白在实际情况中该怎么去适用这一条法律,希望能有人详细解释一下。
展开 view-more
  • #刑法条款
  • #枪支弹药
  • #危险物质
  • #刑事处罚
  • #公共安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以及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其中第一款内容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第(二)项内容要结合具体上下文来看,不过从整体该条规定来说,在司法实践中是用于判断相关犯罪行为并给予相应刑事处罚的依据。 所谓“非法制造”,就是指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私自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物品。比如一些不法分子在自己的小作坊里私自组装枪支。“买卖”就是非法地进行交易这些违禁物品。“运输”则是将这些物品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邮寄”是通过邮政等寄递渠道来传递。“储存”是指将这些物品存放起来。 法律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行为人实施了该条所规定的行为时,就要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来量刑。情节一般的,就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幅度内量刑;如果情节严重,比如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的枪支、弹药、爆炸物数量巨大,或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等,就要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个幅度内量刑。 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这里的危险物质包括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其定罪量刑同样适用该条的规定,也是根据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来判断和处罚。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公共安全,防止这些危险物品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