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治安处罚和贩毒的量刑是怎样的?


吸毒和贩毒在法律上有着截然不同的规定。 首先来说吸毒,吸毒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要解释一下,吸毒这种行为虽然不会被判刑关进监狱,但会受到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也就是行政拘留,同时还可能面临罚款。这样规定是因为吸毒不仅对个人身体健康有极大危害,也会对家庭和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再看贩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具体量刑如下: 如果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是最严重的情况,因为这类毒品数量巨大,对社会的危害极其严重。 要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如果单位犯相关罪行,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要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会从重处罚。而且对于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相关概念: 贩毒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