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销售劣药罪具体是如何处罚的?

我发现身边有销售劣药的情况,很担心这会对大家的健康造成危害,也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种行为具体会受到怎样的惩处,不同情节的量刑标准是啥,还有相关的罚款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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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涉及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首先会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同时还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如果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而对于情节严重的,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另外,如果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还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事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比如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等情形。而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外,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在认定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时,还需要明确劣药的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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