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从多少开始征收?
我最近发工资,发现被扣了个人所得税。我想知道现在个人所得税是从多少收入开始征收的呢?我不太清楚这个标准,也不知道自己扣税合不合理,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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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有一定标准的,其中涉及到起征点这个概念。起征点通俗来讲,就是当你的收入达到这个数额时,才需要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一年就是6万元。这一标准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而且,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还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涵盖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这些扣除项目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你的收入中减去。 举个例子,假如小张每月工资收入是7000元,他每月缴纳社保和公积金1000元,并且有一个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7000 - 5000 - 1000 - 1000 = 0元,这种情况下小张当月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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