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钱开始缴税?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简单来说就是当你的收入达到这个金额后,超出的部分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目前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也就是每年6万元。这是根据2018年8月31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该法第六条明确指出,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所说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就是说,如果你是靠这些综合所得来获取收入,先把一年的收入加起来,然后减去6万元,再减去一些可以扣除的项目,剩下的钱就是需要纳税的部分。不过,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并不只是这么简单。除了基本的起征点扣除外,还有专项扣除,这主要是指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另外,还有专项附加扣除,这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设立的,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比如你有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每个月就可以扣除1000元;如果你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每月可以按标准扣除2000元。这些扣除项目都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中减去,进一步降低你的纳税金额。举个例子,小李每月工资收入是8000元,他每个月缴纳社保和公积金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上学,每月可以享受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8000 - 5000 - 1000 - 1000 = 1000元。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对应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他当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之,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但实际纳税金额要综合考虑各项扣除因素后才能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