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否要去交警队立案?
我前段时间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车辆都有一定程度损坏,但人都没事。当时我们没报警,现在过去几天了,我有点担心后续问题,不知道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去交警队立案,不立案会有啥后果,所以想了解下交通事故到底要不要去交警队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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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并非一定需要去交警队立案。下面为您详细说明相关情况。 从定义上来说,交通事故立案指的是交警部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并开展调查、处理等一系列工作。一般而言,轻微的交通事故,比如仅造成车辆轻微刮擦,且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异议,能自行协商赔偿事宜的,可不经过交警队立案处理。双方达成一致后,直接自行解决赔偿问题就行。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然而,存在一些情形是需要去交警队立案处理的。像发生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者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等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明确指出,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所以,交通事故是否要去交警队立案,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轻微事故可自行协商解决,复杂或严重的事故则应及时报警立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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