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工资薪金起征点是多少?

我刚参加工作,对工资薪金纳税这方面不太懂。想知道现在个人工资薪金起征点是多少,超过起征点后是怎么计税的呢?毕竟每个月工资也不多,想清楚了解下税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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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资薪金起征点,简单来说就是工资收入达到这个标准后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18年10月1日起,我国个人工资薪金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也就是每年6万元。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其中明确指出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提到的综合所得就包含了工资、薪金所得。也就是说,当你的月工资收入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项目后,余额超过5000元的部分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小李月工资收入是6000元,三险一金扣除了5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应纳税所得额就是6000 - 5000 - 500 - 1000 = -500元,小于0则当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区间适用不同的税率。具体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所附的税率表。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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