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金额是多少?

我是一名普通上班族,每个月都会拿到工资,但不太清楚工资达到多少就要交个人所得税了。我想知道这个起征金额是固定的,还是会根据不同情况有变化呢?另外,除了工资收入,其他类型的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起征金额也是一样的吗?
展开 view-more
  • #个人所得税
  • #起征金额
  • #综合所得
  • #专项扣除
  • #纳税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个人所得税起征金额,通俗来讲就是当个人收入达到这个数额后,才需要对超出部分缴纳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在不考虑专项扣除等扣除项目的情况下,月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才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所说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对于这四项收入,是合并在一起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比如,小李一年的工资收入是7万元,那么他一年应纳税所得额就是7万 - 6万 = 1万元,然后按照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税额。 不过,如果有符合条件的专项扣除(如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部分)、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这些都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例如,小张月工资6000元,一年收入72000元,但他有每月1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一年就是12000元,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72000 - 60000 - 12000 = 0元,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了综合所得外,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它们的计算方式和起征规定与综合所得不同。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没有扣除项,每次取得收入就可能需要纳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