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写遗嘱给孙子吗

我有一套安置房,但是还没有房产证。我想把这套房子通过遗嘱的方式留给孙子,不知道这样可不可以。我不太清楚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写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能不能写遗嘱给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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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也是可以写遗嘱给孙子的。首先来解释一下遗嘱,遗嘱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对自己死后的财产等事项做出安排的一种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遗赠。 虽然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但只要该安置房是被继承人合法拥有的财产就可以通过遗嘱留给孙子。即使没有房产证,只要能证明该安置房是其个人合法财产,比如有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材料来证实权属,那么所立遗嘱就是有效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没有房产证可能无法办理遗嘱公证。因为办理遗嘱公证通常需要提交房地产证书作为依据,没有房产证公证处一般不会受理。但不进行公证并不影响遗嘱本身的效力,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遗嘱同样有效。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相关概念: 遗赠:就是被继承人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公证:是指遗嘱人生前制定,并且经过公证机关进行验证的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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