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安置房遗嘱问题该如何解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家里有套拆迁安置房,老人想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分配。但不清楚这在法律上具体怎么操作,也不了解遗嘱怎样才有效,以及后续继承等问题该怎么处理,希望能详细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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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遗嘱问题的解决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要明确拆迁安置房如果属于被继承人合法房产,那么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处理该安置房的。这里所说的合法房产,就是指被继承人对该房屋拥有完整、合法的产权,不存在产权纠纷等问题。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这就表明只有是被继承人合法所有的拆迁安置房,才能够作为遗产通过遗嘱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还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这就赋予了被继承人处分自己合法财产(包括拆迁安置房)的权利,通过遗嘱来安排财产归属。 在处理拆迁安置房遗嘱问题时,如果遗嘱依法成立,那么就会生效。而且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须优先按照遗嘱继承来办理。这里的不动产登记,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另外,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人:就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些与被继承人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人。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分配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 不动产登记:就是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相关信息登记到专门的登记机构,以此来确定不动产的产权归属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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