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入达到多少开始交税?
我想了解一下,在咱们国家个人收入要到什么程度才需要交税呢?我自己目前有一份工作,还有一些兼职收入,不太清楚这加起来到多少就会涉及交税的问题,想弄明白这个界限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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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收入达到一定标准才需要交税,这里所说的标准主要是指综合所得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纳税年度内,你的综合所得收入减去6万元,再减去允许扣除的项目后还有余额,那么这个余额部分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例如,小张全年工资收入10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1万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全年1.2万元。那么他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万 - 6万 - 1万 - 1.2万 = 1.8万元,这1.8万元就需要按照对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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