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入达到多少需要纳税,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税?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减免涉及多个方面的规定。首先,我们来谈谈个人收入达到多少需要纳税。从基本规定来说,个人综合所得是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简单来讲,假如您一年的综合收入,在扣除六万元以及符合规定的扣除项目后还有剩余,那么这剩余的部分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比如说,小李一年工资收入为十万,没有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收入,他有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每年一万五千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按照规定每月可以扣除一千元,一年就是一万二千元。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000 - 60000 - 15000 - 12000 = 13000元,这一万三千元就需要按照对应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再来说说减免税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存在一些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例如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像获得国家级的科技进步奖奖金,就属于这种免税情况。还有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也在免税范围内,购买国债获得的利息收入就无需交税。另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比如政府特殊津贴等,也是免税的。第五条规定了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以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的减征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所以,如果您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申请减征个人所得税。总之,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和减免税规定是比较细致的,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