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包含哪些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导致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侵权人需给予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赔偿。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误工费则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如果造成受害人残疾的,除了上述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外,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 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依据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要是导致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一般伤害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同样,这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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