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没开支就死亡,退款比例是多少?
我交了好多年的社保,一直盼着能领养老金,结果家里老人在社保还没开始发钱的时候就去世了。我特别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之前交的社保能退多少,退款比例是怎么算的,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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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社保没开始发放待遇就死亡的情况下,涉及到退款问题主要涉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基本概念。养老保险一般分为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社会统筹账户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等,而个人账户则是个人缴纳的部分累积形成的。当参保人在未领取养老金待遇前死亡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依法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对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如果参保人没开支就死亡,其家属可以继承全部余额,不存在所谓的“退款比例”一说,是全额退还的。 以职工养老保险为例,通常个人缴纳工资的8%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进入社会统筹账户。如果参保人离世,家属可以拿到参保人个人账户中累计的资金。 而对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如果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也可以由家属依法继承使用。 另外,除了退还个人账户余额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同地区可能会有差异。 总之,个人社保没开支死亡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全额退还的,同时遗属可能还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您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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