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检察院提交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在法律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检察院将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案件提交到法院,而法院不受理时,可能存在多种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院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所以,如果法院不受理,大概率是某些方面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 法院不受理常见的原因包括:一是案件管辖存在问题。不同级别的法院和不同地域的法院有各自的管辖范围,如果案件不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会不予受理。比如,一些重大的刑事案件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基层法院收到这类案件就会因为管辖问题不受理。二是起诉材料不齐全。检察院提交的起诉书中可能没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或者缺少关键的证据材料等。法院需要依据完整的材料来判断案件是否达到开庭审判的标准。 当遇到法院不受理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及时与检察院沟通。因为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有义务保证案件顺利进入审判程序。检察院可以对不受理的原因进行核实和处理,如果是材料问题,检察院可以补充相关材料;如果是管辖问题,检察院可以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了解法院不受理的具体原因。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说明不受理的理由。当事人了解原因后,也能更好地配合检察院解决问题。另外,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不受理的决定存在错误,还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申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这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总之,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