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我刚和另一半办完离婚手续,孩子归我抚养。现在涉及到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对方该给多少,给多久,支付方式是怎样的。想了解下法律在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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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其次,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再者,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另外,如果随着子女的成长,实际需要发生变化,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正当理由,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同时,如果抚养子女一方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也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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