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孩子归我抚养,想了解一下对方应该给多少抚养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法律上对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有哪些具体规定呢?我不太懂这些,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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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里所说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一般会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通常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实践中,大多采用定期给付,可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一次性给付一般适用于支付方有条件且愿意一次性支付,或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下落不明等情形。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如果子女虽已成年但尚不能独立生活,如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另外,如果随着时间推移,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正当理由,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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