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正在和另一半办理离婚,孩子归我抚养,我想了解在离婚纠纷里,关于子女抚养费有啥法律规定,比如抚养费给多少、给到什么时候、怎么给之类的,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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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保障子女权益的重要依据。首先,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其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再者,抚养费的给付方式,通常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另外,如果随着子女成长,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正当理由,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而当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出现经济困难等情形时,也可以与另一方协商适当减少抚养费数额。总之,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旨在确保子女能够在父母离婚后依然获得合理的生活和教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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